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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 第几条)
发布时间 : 2024-12-01
作者 : jiance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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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内容说一说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以及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 第几条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分享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的知识,也会对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 第几条进行说明,如需要深度沟通,可以咨询我们。

本文目录一览:

GMP认证取消!对制药行业与GMP实验室有哪些深远的影响?

GMP认证的撤销对制药行业和GMP实验室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自2019年12月1日起,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撤销了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也不再发放证书。这一改变意味着监管职能的调整和监管思路的澄清,标志着简政放权和释放红利,回归科学监管本质。

建立记录与文档管理系统:企业需建立有效的记录与文档管理系统,证明生产过程的合规性。这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校准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加强与供应商及客户的质量合作: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链中的每个环节均符合GMP标准。

正面回答GMP证书已经取消,在取消GMP认证后,药企不用再做上市后的认证检查,监管部门把所有的检查放到上市前去做,并通过日常监管持续监督生产符合GMP,这跟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一致。

取消GSP,GMP认证,只是取消了认证这一个程序,但是药企在日常的经营生产工作中,还是需要根据GSP、GMP的相关法规去做事的。取消后,飞检会直接成为监管企业的重要手段,那么届时飞检将成为家常便饭,要说认证取消的意义,应该是飞检频繁了,药企会更加走向合规,会是大健康行业一个好的趋势吧。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有哪些变动?

1、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新版《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假药范围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总章节10章保持不变,总条款由原106条修订为104条。把原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删除。把原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三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删除。把原办法中的第七章第五十五条整条删除。

3、新版《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对于假药和劣药的界定也进行了重新规定,对于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制定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

什么是gsp认证

1、法律分析:药品GSP认证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缩写,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

2、GSP认证意即产品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3、GSP认证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是为了确保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药品质量管理的法规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操作。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以下是关于GSP认证的 定义和背景: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

关于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和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 第几条的介绍完了,如果你还想了解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更多这方面的信息,欢迎与我们沟通。

本文标签: # 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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